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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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下午,银川市检察院30余名党员志愿者走进银新苑南社区开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卫生整治活动,从自身做起,投身公益服务,为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氛围。
3月下旬以来,银川市检察院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姜志刚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自觉主动参与,努力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作表率、当先锋。
一是召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层层传达姜志刚同志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对2018年银川市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有关问题的调查及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结合检察工作,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制定创建措施。
二是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示范作用。要求全体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特别在社会公共场所,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争当环境卫生守护者、文明创建参与者、文明行为监督者、文明市民示范者。
三是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家风》、扫黑除恶、反对家庭暴力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教育读本资料,向市民开展文明创建、良好家风、普法教育等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创城工作。
四是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文明单位创建。完善相关创建办法,修订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开展“文明处室创建”、季度“党员之星”等评选活动,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比拼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切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深层次开展。